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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省离退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8日

各支部、各小组、各位老同志: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广东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做好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新征程老同志的精神风貌,引导激励广大老同志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智慧和力量,今年以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名义对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

推荐表彰对象为近五年来涌现出的全省离退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支部、小组推荐或个人自荐

1.各党支部、各小组可结合实际情况,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或1名候选先进个人;个人可自荐参与先进个人评选。

2.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均采用第三人称写法,要求体现一贯政治表现,事迹真实具体,注意突出特点,文字简洁生动。事迹简介材料300字左右,均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内容在事迹材料基础上提炼,体现政治表现,文字简洁。在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登记表时,请按事迹突出程度依次排序,事迹突出者排序靠前。

3.请有意愿参与申报的各支部、各小组及个人,认真填写全省离退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呈报表、登记表,并附事迹材料、事迹简介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于4月11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至各校区活动中心,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邮箱jsltc@gpnu.edu.cn。

(二)遴选推荐和评选公示

相关部门组建工作小组对各支部、各小组推荐及个人自荐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评选,按照省委老干部局分配的名额,产生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全省离退休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老同志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基层治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等方面发光发热、作出贡献;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成员之间相互关心帮助、自我服务管理;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2.全省离退休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忘革命初心,永葆政治本色,自觉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推动者、良好政治生态的自觉维护者、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参与者、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促进者;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严于律己,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附件: 1.全省离退休先进集体呈报表

2.全省离退休先进集体登记表

3.全省离退休先进个人呈报表

4.全省离退休先进个人登记表

5.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6.事迹简介材料格式要求




            党委离退休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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